股东用单位款项买车,有何涉税风险?费用没法报销如何补救?

2019-07-17 08:45 阅读 157 次 评论 0 条

股东用单位款项买车,有何涉税风险?费用没法报销如何补救?

增值税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这里明确了二手车转让属于范围之内。

第十七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如何进行交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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