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合同终止到底该怎么缴纳印花税

2019-07-05 09:30 阅读 688 次 评论 0 条

一、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总结:纳税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合同,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签订合同后,合同终止到底该怎么缴纳印花税

二、案例分析

【案例】A公司与B公司2018年1月签订合同,A公司将其持有C公司8%的股权以36,000.00的公允价转让给B公司,合同约定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B公司2017年2月10日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00万元,并到C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股东变更登记。截止2017年10月,B公司都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余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废止合同,A公司退还B公司股权转让款1,400.00万元,如意公司配合到C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股东变更登记,并股东变回A公司。A公司以合同作废为由,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2018年8月被主管税务机关稽查局处以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88〕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是否缴纳印花税,应该只看合同的签订与否,与签订合同是否作废无关。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那么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申报缴纳印花税,而与该合同的过后作废、是否履行无关。 另外,《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因此,A公司应按税法规定补缴印花税18万元,并承担相应滞纳金和罚款。

签订合同后,合同终止到底该怎么缴纳印花税

总之说明,不管合同是否进行下去,再签订合同后的征收期就应该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免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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