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供应商能不能现场补充材料?

2019-09-12 09:38 阅读 602 次 评论 0 条

问:竞争性谈判项目中,谈判小组在资格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足,供应商能不能现场补充材料?

答:不能现场补充。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分类:招投标知识 标签:

发表评论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留言!